网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网络经营许可证怎么申请
  • 作者:省心财税
  • 发表时间:2023-08-03 08:40:17

网络经营许可证怎么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是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必须取得的许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根据经营服务不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划分为:游戏文网文、动漫文网文、音乐文网文、艺术品文网文、展览/比赛文网文等。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1、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网络艺术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3)将音乐娱乐、演出、艺术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

(4)利用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文化产品;

(5)网络游戏技法中有关歌曲的制作、复制、传播等活动。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专门为互联网文化产品、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2)将音乐娱乐、艺术品、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及其服务用作互联网文化产品运营的活动;

(3)将音乐娱乐、艺术品、演出、艺术品及其服务用作发布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产品的活动;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发行和发行、播放等活动;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和播放等活动;

(4)为互联网文化产品的提供及其服务的活动;

演出、广播、电视等文化产品的发行、发行、播放等活动;

(5)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六)以其他文化方式提供及其服务的活动;

(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参与设立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经营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由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网络文化产品经营活动;

一、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发行、进口活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省心财税网 ,累计服务10万+创业者
多年行业经验 服务网点遍布全国
咨询电话: 342037398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