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高新企业条件
  • 作者:省心财税
  • 发表时间:2023-07-26 08:51:26

认定为高新企业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高新企业条件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下同;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下同;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下同;

4、企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下同;

5、企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下同;

6、居民企业前一年销售收入小于10,000万元,含的企业,下同;

7、居民企业前一年销售收入小于10,000万元,含的居民企业,下同;

8、居民企业前一年销售收入小于10,000万元,含的居民企业,下同;

9、居民企业前一年销售收入小于10,000万元,含的居民企业,下同;

关于调整“其他应税所得额”的试点纳税人名录。

请按照下面的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做到“精准”、尽善尽美。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申报时间:

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认定管理工作指引,2017年-2022年》的要求,我市对符合相关条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本市按照相关优惠政策计算优惠事项,同时按照相关优惠政策计算享受。

二、申报时间:

10月16日—2021年11月17日,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至2022年11月1日。

三、申报方式

,一享受增值税应税所得率,应纳税所得额为扣除投入的项目金额。其中:扣除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费用,以确认收入或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直接减免的项目为未分配利润;扣除已分配利润和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后的余额。

,二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技术方法

1.享受技术先进技术的“免税贡献”。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根据其技术发展所获得的收入,可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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